山东费县起诉一男子,电话将职校学生约出,
2022/8/11 来源:不详治疗白癜风的专家 http://news.39.net/bjzkhbzy/171212/5924245.html
山东省费县人民检察院年4月8日发布案件信息,被告人郭某某涉嫌强奸罪起诉书!
被告人郭某某,男,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山东省费县人,务工,住费县。年10月4日被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8日经本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年10月3日14时许,被告人郭某某将xx职业中专学校学生王某丙电话约出,将其带至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峨庄村东南一废弃厂房,在郭某某驾驶的“比亚迪”轿车内,采取语言威胁、扒裤等手段,强行与王某丙发生性关系。
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某以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