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费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
2022/9/2 来源:不详为鼓励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多形式、多渠道就业,发挥好就业扶持政策作用,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临政发〔〕4号)、《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9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发〔〕3号)和《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临人社字〔〕2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以下简称“社保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法定劳动年龄内(按现行退休年龄女性50周岁、男性60周岁执行,以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县属企业(重点是原国有、集体企业)失业登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的以下类型:
“”人员(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残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2、离校2年内(指从毕业当月至第3年当月)未稳定就业的费县户籍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按照“先缴后补、分级负责”的原则,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从事灵活就业,即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就业的;
2、申请人须在费县社保经办机构参保,并在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中心户缴纳年度职工养老、职工医疗保险费。
其中,已经注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或超出补贴期限的不得纳入补贴范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重复享受,下同。
三、补贴期限及标准
(一)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未享受社保补贴或已享受社保补贴但不满3年的可享受至3年;初次享受补贴当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法定退休年龄为准)。
2、就业困难人员在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长1年。
3、已享受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再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应将两项社保补贴期限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的补贴期限不能超过3年。
4、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补贴标准
根据临财社〔〕9号文件精神,年费县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仍按养老保险补贴元/人·月,医疗保险补贴元/人·月执行。
四、申报材料
(一)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人员)应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及复印件(2、3、5、6、7、9页);
3、由县社保经办机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中心户缴纳年度职工养老、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原始缴费单据;
4、《费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附件1);
5、农村商业银行存款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手写卡号和本人联系电话)。
(二)其他类别就业困难人员除应提供上述5项材料外,还需提供的材料:
1、属于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应提供结婚证、户口本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应提供低保证明;
3、属于残疾人员的,应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属于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应提供离异或丧偶证明。
(三)高校毕业生申请的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初次申请的还需填写《费县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表》(附件2),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主页、索引页、个人页)。
五、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据实填写《申报表》并签署个人承诺后,到原就业单位所属乡镇(街道、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初审并签章。
2、受理查验。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查询相关信息,并定期汇总材料至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受理材料,将有关信息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与系统数据库比对、甄别。
3、部门协查、社会公示。申报信息分别与企业注册登记数据库、企业参保缴费数据库比对,甄别个人就业失业登记信息、困难人员认定信息、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参保信息、毕业登记信息。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退回本人并告知原因。对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提交财政部门审核拨付。
4、补贴拨付。补贴资金审批后,按程序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账户。
六、责任追究
申请人要实事求是,信守个人承诺,严禁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补贴资金。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除须追缴相应的补贴资金外,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受理时限、地点及电话
受理时限:自年6月1日起分两期集中受理,6月1日至8月30日,10月9日至11月10日集中受理(节假日除外)。9月、12月进行集中审核、查验公示、资金申报及拨付等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5月26日
来源:费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