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逃逸23岁,临沂费县一男子被刑拘
2023/3/12 来源:不详「本文来源:琅琊新闻网」
10月2日晚,临沂费县一男子无证驾驶将一名步行路人撞倒后,驾车逃逸。交警根据现场掉落的一只轿车后视镜锁定了嫌疑车辆,肇事嫌疑人迫于压力于当晚投案事发当晚7点半左右,天已完全黑了。费县马庄镇某村,一名村民在大街上走着,这时后面来了一辆车,亮着灯光,一下子就把他撞倒在地上。然而肇事车辆停都没停就开走了。
接到报警后,临沂费县交警大队探沂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勘察,现场在村内一条东西巷内,路面上一摊血迹,是被撞行人留下的,伤势不轻,医院。距离血迹几米远的地上,散落着一只后视镜,疑似小型汽车掉落的。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
民警走访中了解到,伤者是本村一陈姓村民,今年55岁。出事前是从附近板材加工厂下班后步行回家,走到村内街道出事的。
后经调取监控,民警发现肇事车辆是一辆黑色轿车,将步行的陈某撞倒后没有停车,紧接着离开了现场。
肇事嫌疑车辆被锁定,嫌疑人也很快浮出水面。当晚大约九点半,办案民警接到消息,肇事嫌疑人已到梁邱镇派出所投案自首。
肇事嫌疑人李某永到案后,对当晚交通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23岁的李某永称,出事前他开车去刘庄接他对象,经过事发地点时,他切换近灯光后,没有发现前方有行人,等他看到行人就只有三米多了,急打方向避让但未能成功,结果李某永驾驶的轿车与步行回家的陈某发生相撞,右后视镜掉落现场,导致陈某严重受伤,目前仍在重症监护室留救治。
从出事到投案自首,中间相隔两个多小时,李某永又去了哪里呢?
原来出事后,李某永心里非常害怕,没敢停留,而是驾车继续向东行驶了一段路,因内心极度恐惧紧张,没有心思再去接人,就调头原路返回。当他回到出事地点时,发现被撞的行人躺在地上,流了一片血。李某永匆忙驾车离开。半小时后回到他在某镇驻地开的门头前,停了下来给家人打电话说撞了人。在家人劝说下,迫于压力,李某永鼓足勇气到当地派出所自首。
经核查,李某永名下肇事轿车是去年购买的,而他竟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李某永如实承认自己在驾校报名后,参加科目一考试没有通过。
目前,李某永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且无证驾驶,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