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法院原告假冒被告亲属签文书妨害

2022/7/2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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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费县法院在审理一同仳离案件时,对原告李某冒充被告天伦属代签法令布告,严峻妨害民事诉讼次序决计罚款元。

原告李某与被告郭某系佳偶瓜葛,李某以佳偶情感决裂为由,曾于年提起仳离诉讼,法院做出禁止予仳离判定。年7月7日,李某再次提起仳离诉讼,并在提交的告状状中,将被告郭某的联络电话誊录为李某自身的另一个手机号码。在法院按照告状状载明电话联络被告郭某时,李某谎称自身是郭某的哥哥,并代为签收开庭传票等关系法令布告。在法院预备开庭时,屡次电话联络被告郭某,均处于关机状况,后经送达人员落实,发觉代签法令布告者是原告李某自身。经进一步查明,原告李某为到达被告不能依时到庭而缺席判定仳离宗旨,演出了一场原乞冒充被告亲属代签法令布告的戏剧。

原告李某的行动,不只侵吞了对方当事人的正当权力,并且还严峻妨害民事诉讼次序,费县法院照章对李某做出上述罚款决计。

诉讼不是儿戏,法令阻挡轻渎,一共诉讼参加人该当照章行使诉讼权力,切勿心存幸运、知法犯法。

费县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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