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条件转差今日18时起,临沂15县区

2024/8/24 来源:不详

年12月2日10:00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经开区于12月2日18: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临港区、郯城县、兰陵县、沂水县、沂南县、平邑县、费县、蒙阴县、莒南县、临沭县于12月3日10: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请做好以下工作

01

健康防护提示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

(二)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

(三)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02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四)工业、物流等企业最大限度减少运输量,降低排放量。

03

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按照最新修订的工业源减排清单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未纳入清单的企业按照清单内同类型同行业企业减排措施执行。

(二)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三)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四)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五)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六)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工业园区和物流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七)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新西外环路、国道、长春路、东外环路、南外环路连线形成的封闭区域)禁止总质量12t(含)以上国IV重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其他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通行。

来源:临沂生态环境、临沂经济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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