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危救难费县交警帮助受伤群众申请救助

2023/5/21 来源:不详

年8月27日13时20分许,山东省费县朱田镇刘某驾驶鲁Q***小型轿车,沿费县西外环由北向南行驶至金盾花园小区路口,与顺行左转弯的山东省费县上冶镇朱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造成朱某严重受伤,车辆部分受损。

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立即赶往现场展开调查,朱某被医院抢救,因朱某家庭条件十分困难,面对高额的治疗费,更是给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民警了解到伤者家属的实际情况,认为朱某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的条件,本着救人救急的原则,经费县救助基金办公室积极协调,于日前帮助朱某申请救助基金元,极大地缓解了朱某一家经济上的压力,朱某的伤势得到有效救治,此案件正在处理中。

费县交警温馨提醒: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广大驾驶人、乘车人,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乘坐汽车时无论前排还是后排,都要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论大人小孩,都要正确佩戴头盔,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
http://www.3g-city.net/gjyzl/4870.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2014-2024 冀ICP备19027023号-6
    今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