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曾被医生丈夫注射大量激素,丈夫

2023/4/2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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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讲的就是两人缔结为夫妻,就应该相互关爱、包容,建立深厚的恩情,这种情谊在我们面对矛盾、冲突之时,是最好的调节剂。所以,彼此会选择原谅,一起慢慢变老。

然而,近日山东费县刘女士发帖称,在自己感冒期间作为医生的丈夫为其注射大量激素,短时间内,导致体重剧增,腿部及腹部的皮肤已经出现许多裂纹,其怀疑丈夫有谋杀自己的嫌疑。

年10月刘女士患有感冒,在医院工作的丈夫劝其在家给她输液。然而,5天后自己出现视线模糊、抽筋等情况。在此期间,医院进行治疗,医生问其有没有使用激素药物,她都否认,而此时丈夫高某一直陪同,却未说明情况。经过治疗,刘女士病情已经恢复。

年9月丈夫高某起诉离婚得到法院支持,刘女士母亲在他们家整理衣物时发现了7支地塞米松,其家人立即报案,共查获81支地塞米松。高某承认违反规则在家输液,也承认对刘女士滥用药物。当地卫生部门的调查发现,高某曾以患者身份分8医院购买了81支地塞米松。年高某违规取药,曾被停职7天、罚款元。关于此案相关细节费县公安正在调查中。

那么,本案中高某是否涉嫌故意杀人罪呢?

针对本案,笔者认为定罪主要关键点是大量地塞米松是否应用于感冒患者,而高某对于地塞米松使用及效果是否知道?

首先,从犯罪客观违法阶层来看。地塞米松属于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一般适用危重疾病的急救用药和各种炎症的治疗,抑制效果强,长期使用会导致医源性库欣综合征等副作用,表现为水牛背、满月脸、向心性肥胖等。针对治疗感冒,地塞米松并未必用药、常用药,即使使用也慎用并且少用,而在本案中医院多次购买大量地塞米松,共计81支,并藏于家中,医院,自己对其进行治疗。高某过量使用地塞米松后导致刘女士,视线模糊、全身抽搐,并且体重剧增,多处皮肤出现裂纹等身体不适。

从主观责任阶层来看,高某作为一名医生,对于一般感冒治疗方法应该清楚,但是其却使用大量注射地塞米松的方式对刘女士进行治疗,并且在刘女士出现身体不适时,医生询问是否使用激素药物时,高某未进行积极说明,其主观上具有伤害甚至是杀害他人的故意。

综上,笔者认为对于本案认定高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是有些难度,一方面高某违规取药用药,对刘女士注射7支,对于后面的药物使用去向并不明确,虽然感冒不宜使用地塞米松,但是也不是完全禁止;另一方面,医院就诊,高某虽未向医生说明使用激素这一事实,但其并未对刘女士进行阻拦,并且刘女士经过治疗得到痊愈,所以高某的主观恶性并未完全达到故意杀人的程度。所以,笔者认为认定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可能更为恰当。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主要是,故意杀人罪侵害的是他人的生命权,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恶性要远远大于故意伤害罪。

针对高某的行为其实不管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从道德角度都应到受到谴责。作为一名医生,利用自己的医学知识伤害他人,为医不良;作为一个丈夫,利用妻子对他的信任将妻子陷于危险而不顾,为人不忠。

近些年,类似的案例经常发生,其根本原因还是人们面对矛盾不能理性解决,面对差异不能包容理解。其实,不管是夫妻之间还是普通的人与人之间,我们都应该与人为善,和谐相处。

律视微言,听律师讲生活中的法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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