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动能转换找短板丨临沂9岁女孩无法落户
2022/8/17 来源:不详齐鲁网临沂2月28日讯近日,家住临沂市费县的市民杨女士通过拨打求助电话(-)称,自己女儿今年9岁了,医院无法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导致女儿不能办理入学手续。
杨女士告诉记者,女儿在医院出生,孩子出生后其亲生父亲就离开了,九年来一直杳无信讯。而在杨女士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医院工作人员告诉她,需要孩子父母双方携带两人有效身份证件,但是因为无法联系到孩子生父,出生医学证明一直无法办理。
事情的详细情况究竟是什么样的?闪电新闻记者随即进行了调查采访。
9岁女孩至今未落户,质疑自己是“被捡来的”
近日,记者在临沂费县见到了正为给女儿开出生医学证明发愁的杨女士。杨女士告诉记者,孩子的亲生父亲是济宁人,早在孩子出生时就离开了,9年的时间里杨女士更是未能与孩子生父取得联系。
如今,杨女士的女儿跟着一所学校听课,每当老师了解户籍的事情时,都会让女儿感到很大的压力,“孩子放学回来就问我,‘妈妈,我为什么没有户?我是不是捡来的?是不是从外面抱来的?’每次听到孩子这样说我心里就很不舒服。现在孩子考试的时候,老师都不让她进考场,感觉太对不起孩子了”。
落户究竟难在哪?户籍室:医院开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此前,杨女士到临沂费县梁邱镇派出所给女儿办理户口时,得到的答复是“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
近日,记者与杨女士再次来到临沂费县梁邱镇派出所,民警表示,对于杨女士所遇到的这种特殊情况,他向上级反映一下,看能否有解决办法。20分钟之后,民警最终表示如果不能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杨女士的女儿便无法落户。
相关部门都在依规办事,但杨女士内心却很是焦急,孩子的亲身父亲杳无音讯,难道女儿的身份就不了了之了?对此,杨女士很不甘心,“这孩子是我自己生的,又不是抱养的,又不是偷来的摸来的。找户籍室户籍室说上面规定了、医院说上面规定了,我孩子的户口究竟怎么办理?”
医院:担心孩子亲生父亲起诉,谁负得起这个责任?
医院之前给出的答复,无法开具出生证明的原因是缺少孩子父亲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这一项要求,真的有法律依据吗?当记者再次阅读省卫计委和省公安厅印发的《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时,发现了转机的希望。
《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中第18条指出,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只能提供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出具情况说明和书面声明,签发机构须将情况说明、书面说明与存根一并保存。另外,在这项办法的第22条,也对首次办理出生证明时需要携带的材料进行了规定,在这些所需携带的材料中记者并未看到有“新生儿父亲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这一项。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带着疑问,记者再医院。
对此,医院方解释,之所以需要男女双方的身份证件,医院的住院病案首页出现了两人的签字。同时,他们也承认《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在首次办理新生儿出生证明时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然而,医院之所以需要孩子父母携带双方有效证件是有原因的,“因为纠纷多,这种单亲情况下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有风险,如果当时只登记了杨女士的名字,医院就无条件就给办理。上级开会说,如果给办了担心孩子亲生父亲来起诉,谁负得起这个责任呢?谁负呀?”
最终,在记者的协调下,医院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给当地卫计委等上级部门反映这一情况后,经过协商得出一个解决办法:杨女士先回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开具一份证明材料,证明自己和女儿亲生父亲之间存在未婚先孕的关系、且至今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然后带医院签系列承诺书,之后便可以开出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确保孩子能够正常上学。随后,杨女士还需要到法院起诉孩子生父,拿到法院医院,如果没有法院判决书,当地卫生部门可能就会注销此前给杨女士的女儿开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遇到问题怕担责,9岁孩子的命运谁来考虑?
为了一张小小的医学出生证明,杨女士前前后后跑了十多次,虽然过程很辛苦,但总算有了结果,孩子终于有了身份。
体制机制创新是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的重点,为什么放管服改革中“最多跑一次”的目标,与群众的切身感受还有很大的差距?究其原因,还是改革不细、不深、不彻底。
新旧动能转换首先是一场思想的转变,但是在现实中还是存在着解放思想不够、观念变革不深、敢领天下之先的魄力不足等问题,面对新矛盾新问题习惯于向后看有没有惯例可循,而不是用创新的思维解决问题。
一张医学出生证明,怕担责、怕纠纷、有顾虑,可一个9岁孩子的命运谁又主动去考虑过呢。作为服务单位,在履职的过程中是不是应该更有担当、更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