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临沂启动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

2024/9/13 来源:不详

记者赵彦辰1月3日21:00,临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主城五区、郯城县(庙山镇、李庄镇)、兰陵县(矿坑镇、大仲村镇、神山镇、磨山镇)、沂南县(青驼镇、砖埠镇、大庄镇)、费县(探沂镇、胡阳镇、薛庄镇)、莒南县(石莲子镇、道口镇、岭泉镇、板泉镇)、临沭县(曹庄镇、郑山街道、青云镇)于1月4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通知明确,做好健康防护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方面,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工业、物流等企业最大限度减少运输量,降低排放量。强制性减排措施方面,工业源按照最新修订的工业源减排清单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未纳入清单的企业按照清单内同类型同行业企业减排措施执行;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浇筑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新西外环路、国道、长春路、东外环路、南外环路连线形成的封闭区域)禁止总质量12t(含)以上国IV重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其他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通行,县城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同时,各有关县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排放源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违法排污行为,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转载请注明:
http://www.3g-city.net/gjyby/7762.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2014-2024 冀ICP备19027023号-6
    今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