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法院强化诉源治理构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

2023/1/28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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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点

费县法院坚持“规则引领、诉源治理、简案速裁、司法资源配置、全流程网上办案”五位一体、协同推进,创新工作模式,全力打造“费县诉讼不费事”服务品牌,逐步健全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相互协调、便捷高效、科学系统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打造法院多元化解纠纷新模式。

费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全县实际情况,在充分了解群众诉求的基础上,坚持“规则引领、诉源治理、简案速裁、司法资源配置、全流程网上办案”五位一体、协同推进,创新工作模式,全力打造“费县诉讼不费事”服务品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成效初步显现。今年1-6月,一审民商事案件结案件,结案率80.3%,同比上升了7.9个百分点。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94.6%,同比提高了10.2个百分点,法官人均办案.9件,同比增加22件,二审案件发改率7.95%,同比下降7个百分点,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坚持规则引领

制度框架体系逐步健全

研究制定《费县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操作规程(试行)》,规范速裁团队简案受理、繁案流出等机制,保障速裁团队高效运转。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努力实现简案快办、类案专办、繁案精审。将繁简分流改革纳入绩效考评制度,促进提高办案质效。

强化诉源治理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完善“分层过滤+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将“无讼乡村(社区)”建设、“万人成诉率”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考核。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组织对接,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降低解纷成本。建立完善特邀调解工作机制,依托诉前调解中心、行政和解中心、执行和解中心,协调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组织等驻院开展工作。实行调解前置制度,凡起诉至法院适宜调解的的民商事案件,先立“诉前调”字号,截止目前,共诉前分流案件件,结案件,诉前分流案件占同期一审民商事收案的22.7%。严格规范特邀调解程序,明确规定诉前调解需在15日内完成,最长不超过30日。畅通与速裁、司法确认的衔接机制,将送达、保全、鉴定、证据交换等事项前移到诉前调解阶段,促进特邀调解效果持续增强。对司法确认案件实行全流程规范,建立司法确认“快立快办”机制,司法确认对多元解纷的促进作用显著提升。在各法庭设立诉讼服务站,一站式进行诉前调解、解答咨询等诉讼服务。安排22名法官进村居、社区网格,零距离服务群众,解决诉讼纠纷。

实行简案速裁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认真落实“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要求,统筹推进“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文书简化”三大任务,切实提高办案质效。打造了4个“速裁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特邀调解员”调裁一体化办案团队,对每个团队办案情况实行量化考核管理。4个速裁团队共收案件,结案件,结案率为98.82%,服判息诉率为99.57%,平均办案天数为5.56天。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简便快捷、一审终审优势,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优先适用。实行分管领导审批制度,严格限制小额、简易程序转换,持续推进裁判文书简化,大力推广要素式、令状式、表格式等简式文书,裁判文书简化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展。

扩大适用简易程序

提升独任审理的案件质效

在一审立案时除法律规定应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外,普遍适用简单程序审理,做到了凡符合简易程序的案件应立尽立简易程序,将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审批权收归院长,规范审批流程,最大化地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提高办案质效。

发掘社会资源

推动纠纷解决队伍的多元化

解决纠纷的主体是纠纷解决机制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活力和重要体现。费县法院在加强法官作为解决纠纷主体的同时,大力发掘社会资源,鼓励各界力量参与,扩充解决纠纷主体,进一步增强诉前解决纠纷方式的实效性。通过设立审判联络员、宣传员、调解员,切实提高法院纠纷解决效率,打通司法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在“家事法庭”内部吸纳司法局、民政局、妇联、工会、社区等调解力量,创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多部门联动解决纠纷团队,在“诉调对接中心”创建法官和人民调解员“1+1”的纠纷解决组合。完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公安民警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化解的长效机制,引导涉法涉诉群众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通过打造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元共治、各尽所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队伍建设,形成从“单打独斗”到齐抓共管、从力量分散到形成合力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模式重大转变,把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强化了法院主体责任担当意识,实现了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加强智慧法院运用

实现在线诉讼常态化

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全面推行全流程网上办公办案,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实现诉讼服务模式、法官办案模式、审判监督模式的智能化转变。深化电子诉讼服务应用,一审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率达%。全面推开在线诉调模式,实现一键选派调解员、一键分流案件、当事人同步线上调解;审判庭全部具备电子诉讼功能。着力提高电子送达覆盖率和准确率,对优先适用电子送达方式和电子送达效力提出明确意见,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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